【國際關係BB班🇺🇸】美國大選101系列:「Pro-life」Vs「Pro-choice」(上) (Patreon)
Content
美國總統大選進入白熱化階段,這屆選舉出現了不少像疫情、BLM、中國等突發議題,但傳統上影響美國政治的一系列舊議題,以然存在。例如「Pro-life」 Vs 「Pro-choice」。
「Pro-life」(捍衞生命)Vs「Pro-choice」(捍衞選擇)的命題,一般以「墮胎應否合法化」的形態出現,有些時候則會著眼於安樂死。此爭議源自1960、70年代美國對墮胎的討論,前者認為孕婦應擁有自由選擇墮胎的權利,後者則倡議胎兒的生命權利應為優先選項,逐漸成了自由派、保守派各自的基本教義。
爭議可簡單歸納成以下數點:
- 胎兒是否有人權?又或者是,胎兒是否/在哪一刻才成為一個「人」?
- 婦女的身體自主權與胎兒的生存權哪個較重要?
- 若不禁止墮胎,會否衍生如間接鼓勵性濫交等社會問題?如何取捨?
- 成孕過程不是婦女自願產生的嬰兒,可分別處理嗎?如有,我們如何「畫線」?
1973年,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「羅訴韋德案」(Roe vs Wade)的判決出爐,寫下墮胎合法化的重要判決先例,從此婦女墮胎權在美國受到憲法保障。
但近年墮胎的自由,在美國似乎有退潮的跡象。特朗普上台後,不少州份的政府展開對「羅訴韋德案」的挑戰,單單在2019年,南面與東南的州份便一共通過58項對墮胎的限制:例如路易斯安那州眾議院(由共和黨掌控)以79票對23票通過法案,規定如若檢測到胎兒心臟跳動,便禁止墮胎。阿拉巴馬州也在同年頒布《人類生命保護法案》(Human Life Protection Act),是目前美國最嚴苛的禁止墮胎法案:即使孕婦因強暴而懷孕,全州仍禁止施行任何人工流產手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