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IR冷知識🇺🇸】美國領事館職員享有「外交豁免權」免隔離兼四處播疫? (Patre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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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某「媒體」引述「政府可靠消息人士」(aka 9uper),說兩名美國領事館職員確診武漢肺炎,但以「外交豁免權」為由,拒絕接受隔離,「目前仍如常在社區遊走和回美領事館辦公,給防疫抗疫工作帶來巨大隱患。」然後有媒體問我,「美國領事館享有的外交豁免權是否適用與防疫」,我就覺得,這段「新聞」只是大外宣的一部分。
外交豁免權是否適用防疫,日內瓦條約並沒有、也不可能有明確規定,但common sense是民生事宜除非上升到外交層面,否則定會入鄉隨俗,例如外交官在所在國也要遵守交通規則,頂多違規罰款由國家繳付。
疫情發生後,在不同地方的外交官都是按照各國政策進行檢疫、防疫,假如不同意的,外交團隊就會乾脆撤回(例如部份美國駐中國外交官)。早前《華盛頓郵報》報導美國外交官不滿到中國檢疫要進行「肛門探測」,那說明他們只要進入中國,也沒有辦法不遵守當地規例。當然也可以例外,例如美國政府可以把「通櫃」上升到國家尊嚴問題提出嚴正抗議,但抗議成功前,也不代表進入中國的外交官可以不遵守。
美國駐港外交官要是確診,根據上述理據,首先不可能不接受隔離;而且確診後,美國領事館作為僱主,為了保障其他員工安全,更不可能讓確診者「回領事館辦公」,後者根本不符合common sense。
以這種水平的事作假新聞,去挑起「反帝國主義情緒」,手法相當低裝。問題是,對愛國群眾而言,這水平卻也剛剛足夠,文革正是這樣起動的。日後南深圳這個「前國際都會」還有多少荒謬事,想想也可怕復可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