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際關係進階:美麗新香港🇭🇰】假如不參選就是「選舉攬炒主義」:民主黨應該參選嗎? (Patre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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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政治科學角度,「新香港」是一個寶庫,無數新理論每日推陳出新,教人目不暇給。例如近日出現的「選舉攬炒主義」,指一個政黨假如拒絕參選,幾乎就等同抗拒中央、配合「外國勢力」論證「香港民主已死」這「陰謀」。這樣的邏輯,自然令「外國勢力」學者甘拜下風,學海無涯,集體學習。由於以上邏輯已經不能由我們從小到大受到的訓練掌握,既然「鼓吹投白票」是違法、「不參選」又是「選舉攬炒主義」,那討論應否參選,又是否違法?不知道。
近日不同建制巨頭,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在內,都公然向大量元老和黨員正被還押的「香港泛民第一大黨」民主黨施壓,認為民主黨不參選就是「死路一條」,而民主黨內據說也有「參選派」和「拒選派」之爭。綜合他們的不同理據,參選理由主要是(1)寸土必爭,就像在其他「進步」政體,只要有選舉,怎樣不公平,也要參加去彰顯民意;(2)就算不能在民主議題突破鳥籠,也可以在民生議題發揮,以免「建制派」壟斷一切;(3)政黨存在就是為了參選,否則要政黨有何用;(4)民主黨是否參選應該由黨內機制決定,即使不以黨名義參選,也應該容許黨員以個人名義參選;(5)民主黨「獨立自主」,不應受外來壓力影響參選決定,否則如有人「誘使」任何人不參選,已經犯法。
以上每一個論點只要放在「新香港」,由於出自權威口中,自然都似乎言之成理;但仔細思考,又似乎「不無自相矛盾之處」(以上是參考「新香港」文法的應用)。在一個沒有人敢下決定的「國安法時代」,願意獨立思考的朋友,不妨自己思考一下以下邏輯問題:
1. 「寸土必爭」在民主化過程中,通常是一個相對概念。例如台灣戒嚴數十年後逐步開放選舉,初時制度也不「完善」(這裡的「完善」是一般人理解的完善),那是一種民主進步,參與其中,就是參與這種進步;而中共建政後頭幾年的人大、政協的代表性,其實比現在高,但選舉的開放性已經遠比中華民國政權的末代國民大會、政協爲低,參與其中,就不是參與一種民主進步。是否參與一種民主進步,並非是否參與選舉的唯一基準,但「寸土必爭論」是否適用於今日,傳統民主派支持者應該心裏有數。
2. 打破「建制派壟斷」,沒有人會反對,問題是國安法通過後,究竟誰「不是」建制派?自居非建制派中人敢說的話,只要不違法,建制派也敢說;任何可能違反國安法、或任何被「活化」的原有法律的話,從前形象多激進的人只要還在香港,也不敢說。假如純粹是比併民生議題,為什麼民主黨會做得和民建聯不同?當然,沒有不同也是可以競爭的,但那和「打破建制派壟斷」,邏輯上並無關係。
3. 《基本法》是沒有政黨法的,中央政府只承認執政黨中國共產黨、和八個「參政黨」(即「民主黨派」)。民主黨根據香港法律,只是一間有限公司。一間有限公司參與社會的方式可以很多,可以參與議會制度,也從事社會福利,或搞一些合唱團、舞蹈小組,都是「具有廣泛代表性」的;反正政黨在香港法律上從不存在,也就不能死亡。根據同一邏輯,正因為香港沒有政黨法,任何人都可以申報任何「政治聯繫」去參選,為什麼一定要代表「民主黨」這間有限公司?在「完善」了的「新香港立法會」,各種各樣一般人過往聞所未聞的社團(不少同樣是有限公司),可能隨便就有十席八席,他們以往也沒有怎麼「參與選舉」,為什麼又沒有走向「死路」,反而得到康莊「活路」的恩典?
4. 民主黨是否參選,自然應該根據民主黨黨內機制決定,屬於民主黨「內政」。問題是經過過去兩年,民主黨一如所有香港人,不可能不被「外力」影響,不少主張不參選的元老、高層、前議員,下獄的下獄、流亡的流亡,他們的支持者很難說有沒有受到任何壓力。這樣的情況下,表決出來的結果,自然已經是「手術」過後的結果。這是否依然是結果?自然是的。但能否代表「齊齊整整」的民主黨?這問題,就像1949年後也有國民黨員留在中國大陸,成立了「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」,也就是今天「八大民主黨派」之一的「民革」,他們的表決能否代表「齊齊整整」的國民黨?究竟流亡到了台灣的蔣介石,能否被留在大陸的李濟深代表?「民革」比較老實,知道不能,所以還不敢直接挪用「中國國民黨」的整個道統,這一點,值得肯定。
5. 「民主黨是否參選」這決定,為何建制派也好、非建制派也好,都特別關心?這自然因為民主黨「廣義上」不只是民主黨,是否參與「完善」了的第一屆「新立法會」選舉,象徵以往的「泛民第一大黨」所代表的「香港非建制派主流民意」,是否支持這樣的新選舉制度。當然,我們身在局中,會知道在近年碎片化的香港政壇,民主黨早已不是獨大的泛民政黨。但「大小」同樣是相對概念,相對地,說民主黨依然是昔日林鄭月娥口中的「香港中流砥柱」,並不能輕易說是錯。特別是對內地人或外國人而言,他們不會每天追蹤香港新聞,「香港泛民第一大黨是否參選」,就容易被簡化解讀。
記得六、七十年代壟斷香港民選議席的,其實是兩個老牌政團「革新會」和「公民協會」,假如今天還有有關老人家出一個聲明,在大外宣、大內宣,也可說是「香港老牌民意代表支持完善選舉制度」(印象中,「公民協會」真的在沉寂二十年後忽然出了一個支持國安法聲明的)。但這是否事實呢?不知道。忽然想起金庸武俠小說《笑傲江湖》,日月神教「邀請」令狐沖的恆山派「加盟」,去協助江湖「行穩致遠」,但令狐沖明白恆山所屬的五嶽劍派其他各派都已息微,他作為恆山掌門,也有責任想想如果四派領袖和弟子們還在,他們對「依法」「入教」會有何態度。
假如這是前國安法時代,以上文章會多二千字。但現在,我們自然是沒有結論的,大家思考思考,香港還是很民主的嘛。
明報筆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