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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立場新聞》瞬間被「新香港」政權清除,所用的手法,繼續挑戰人類文明新低。除了明目張膽砌生豬肉為「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集團B隊」,全球通緝前政府官員練乙錚、創辦人蔡東豪等,所提出的「證據」、列出的文章,都是以言入罪的經典教材。

不過更值得注意的還是國安處李桂華警司的一番話:他說「不知道」網民分享被指「有問題」的《立場新聞》文章會否違反,因為一切要「視乎動機」,但因為違反「後果嚴重」,所以「建議不要冒險」。這種概念,徹頭徹尾是人治,但說出來已經是那麼「坦言」:總之你「動機」有問題,任何事情都是「違法」。與此同時,已經有法官說收藏《蘋果日報》也「可能」違法,相信很快被發現存檔《立場新聞》備份,同樣「可能」違法。

這個邏輯推演下去,國際媒體的內容,自然有大量以「新香港」角度的「違法」事件,香港人在牆內看國際媒體,自然也屬於「違法」。這是希望先施加恐嚇,令牆內、牆外香港人斷裂,先是不敢在牆外的社交媒體留言、分享、點讚,然後甚至連瀏覽也有罪。

這趨勢再多一步,就會正式建立大陸那樣的網絡防火牆,然後牆內香港人只能翻牆才能連接國際網絡,而「翻牆罪」以「新香港」的立法速度,很可能比在大陸罰得更重、執法得更有「效率」。假如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功能,單純的剩下走錢、融資,「新香港」政府純粹可以保留一個單一「走錢國際資訊平台」,作為唯一與國際「接軌」的窗口、「一國兩制」唯一與大陸的不同,然後其他一切資訊予以斷裂。從前這是匪夷所思,但時至今日,沒有東西值得意外。

因此留下來的人,好應該把需要存檔的內容儘快送往海外,無論是硬件、還是軟件。假如到了真的要翻牆才能接收海外資訊,儘快研發相對安全的翻牆工具,也是當務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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