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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系統悍將李家超正式辭去政務司司長職務,傳聞將成為新任「新香港」市長唯一候選人,假如屬實,代表背後的系統全面管治,日後一切,非人想像。與此同時,今日國安警拘捕了職工盟前副主席鄧建華等幾人「贈興」,罪名居然是旁聽鄒幸彤案時拍手,「作出煽動行為」。

這類「案件」,在舊香港或任何正常地方,頂多被法官即場警告,嚴重些的驅逐出庭,就算要控告也是控告藐視法庭,頂多罰款五百。現在,卻居然成了「國安案」,在庭上對被告發言鼓掌,就是煽動憎恨司法、憎恨政府,根據這樣的「邏輯」,任何私下的異議聲音都是「煽動」,早已超越北深圳的荒謬。

但真正值得重視的,其實是兩件事情之間的邏輯脈絡。

國安警頻頻出動,因為國安警享有所有特權,拘捕毋須法庭手令,被捕者需要極高門檻保釋、沒收護照,但卻又可以使用其他「普通法」條文拘捕。而決定這些行為的,正是警局內的國安處,reporting line正是回到李家超代表的公安系統本身。

以上幾項公安系統的國安警特權,其實每一項都是奪取了其他部門的權力:毋須法庭手令,取代了律政司;沒收護照,取代了法庭和入境處;動用國安警事無大小出動,其實是取代了屬於國安部門的國安公署(它本身也有無數人員);無限調低現有普通法條文的拘捕門檻,然後通過「愛國群眾」和其他壓力,影響法官判決,製造案例,改變社會規範,這其實是取代了政府首長調控社會的功能。

換句話說,新香港警察系統(背後的公安系統),在《港區國安法》通過後,早已通過實際操作,架空一切內外競爭對手。現在,還要由這個系統的人粉墨登場擔任市長,他的政務司司長位置很可能也是由同一體系的人填補,如此類推。衍生出的日常施政,不可想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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