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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家超如果是下一任「新香港」市長,他背後的人,究竟是誰?這時候,我們必須進行簡單「國民教育」,了解「公安」和「國安」的異同,從而思考誰是李家超背後的男人,與及背後的含義。

對於不少香港人來說,「國安」這概念首次映入眼簾,不過是2020年6月30日之後的事。但對中國人而言,國安活躍於社會由來已久,而具中國特色的管治模式,又令中國國安比西方相應部門的曝光率高得多,而且與「公安」有不少交集。其實嚴格而言,兩者各有分工,而且某程度上,還是競爭對手。

「公安」簡單來說,便是一般意義上的警察,隸屬公安部,存在目的是「打擊犯罪」和「維護社會治安」,本應與其他國家的警察相若。而「國安」則隸屬國家安全部,後者在1983年由中共中央調查部整體、公安部的政治保衛局、中央統戰部部分單位、國防科工委部分單位合併而成,前身為保衛部,原附屬於中共中央的社會部。雖說1983年的改制,為其加上了一個國家行政機構的框架,但中國的黨國體制並沒有改變,國安仍是維護中共的安全為主。

先state the obvious,公安、國安兩者宗旨大不同:公安旨在維護社會治安,而國安則旨在維護國家安全。職責上,公安負責管制交通、管理集會、守衞重要場所等;國安則負責情報工作,包括在國外透過間諜獲取機密資料,或是在國內找出外國派來的間諜,類似MI5+MI6。

但中國近年以維穩模式治國,令兩者的職能存在不少交疊。由於中共對社會的監控極其嚴緊,稍有風吹草動,都會被視為對「國家安全」帶來潛在威脅,在中共眼中威脅到國家安全的,早已不只是外國的間諜活動,還有國內的老百姓;到了習近平時代,官方的「國家安全」就起碼有17種之多。結果,國安可以在國內進行監控及情報工作,與公安「對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指導」、「監督特定群眾性治安防範工作」就有所混淆。

更令人難以輕易理解的是,公安部旗下有名為「政治安全保衞」(「政保」)的警種,其前身「國家安全保衛」(「國保」),與「國安」的名字幾乎一樣,負責國內有政治性質的刑事犯罪案件。理論上,「政保」/「國保」與「國安」兩者均處理與「國家安全」有關的案子,但「政保」一般處理較直接、沒有外國勢力插手的國安案件,而「國安」則負責較有系統性、涉及外國勢力的國安案件。

舉例:如果有人在天安門廣場向毛澤東畫像扔雞蛋、高呼「天滅中共」,將被「政保」帶走。但如果這人掌握了中國「國家機密」,並在試圖將其交到其他國家的途中被發現,就會被「國安」捉走。以數個月前據報拿著「反極音速飛彈」(hypersonic missiles)防衛計畫向西方投誠的中國火箭專家為例,負責此案的便會是「國安」,而非「政保」。當然,兩者的職責交界存在灰色地帶,但單就對內有關國家安全的監控來說,公安部門的偵查比國安更貼近社會普羅大眾,覆蓋程度亦更高,更「在地化」。要是需要嚴刑逼供,自然也是公安系統「政保」的專長。

回到李家超的身份。他屬於香港警察從低做起的科班出身,reporting line自然是向中國公安部;但《港區國安法》通過後,他成為國安委員會要員,又有了另一渠道。警隊入面的「國安警」,屬於前所未有的特權編制,就像中國公安的「政保」,而他們似乎是每年80億國安在港預算的主要使用者,在香港的權力比大陸「政保」、「國安」更大,因為他們身兼了兩者的所有工作,例如拘捕古思堯、阮民安等在大陸應該是「政保」、拘捕黎智英則是「國安」,但在香港,一律都是「國安警」。

換句話說,李家超應該屬於公安體系,但得到國安認可。而根據國情,假如兩大部門共同加持,前提很可能只有一個,就是醞釀巨大同時涉及內外的國家安全危機,aka戰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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