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美麗新香港🇭🇰🇰🇵】生死攸關:「新香港」各界悼念江澤民主席十一大行為守則(北韓版)(下) (Patreon)
Content
6. 根據北韓「主體思想」,悼念國家最高領袖自然是最崇高的事,必須凌駕所有日常生活、其他工作。換句話說,在哀悼期,其他日常生活不是不可以做,但都必須以哀悼的方式進行,例如夫婦行房時,必須惦記金將軍的教誨,不能淫笑,只能高叫報效國家的口號。至於在香港如何活學活用,可自行領悟。
7. 北韓每年都要花10日時間追悼金正日,在這段期間,沒有批准的喜慶、娛樂,自然一律屬於「違反國安法」,不容許歌舞,不容許看戲,觀賞世界盃自然更萬萬不可,飲酒甚至可以視為侮辱偉大領袖而直接槍斃。「新香港」這段期間,李市長為彰顯愛國、愛領袖,理應禁止一切娛樂,停播世界盃,才能表達愛國情懷。
8. 守喪期間,穿衣服自然是最直接表達哀悼的方式。根據北韓慣例,假如有誰、特別是哪位高官穿紅衣,或任何非素色衣服,自然是大不敬,足以拘捕;問題是在「新香港」,穿黑衣又會被看成支持「黑暴」;根據保安局長最新指示,穿白衣則會被當作聲援「顏色革命」的「白紙革命」。怎麼辦?邏輯上,唯有全裸穿上「國王的新衣」來悼念江主席,才符合政治正確原則;但假如必須外出、必須穿衣服,就應該提交申請,解釋穿某顏色的原因,獲得審批,才能進行悼念,否則豈能維護「國家安全」?
9. 哀悼期間說的話,也必須恰如其分,一方面要懷念已故最高領袖,但又必須避免召喚他「回來」,因為期望他「回來」,那現在的那位怎麼辦,自然就等於「顛覆現任領袖」,同樣是違反國安法。所以哀悼的言語,要保證沒有任何實質內容,通常都是「主席啊~~~~~~~」然後就泣不成聲,因為要是說話了,說什麼都可以被扣帽子。總之哭成淚人、口中含糊不清發音,返回動物本能狀態,「荷荷荷~~~~~~~」,就最保險。
10. 由於國喪期間,哀傷、哭泣是exclusively 只能適用於最高領導人的,根據北韓慣例,假如因為其他原因而哀傷、而哭,就是說有「意圖」將其他對象與最高領袖相提並論,這自然又是「顛覆政權」的大罪。就算有家人在這段期間離世,舉行喪禮也不能哭,因為這會dilute了對最高領袖的純潔的、完美無瑕的愛。在「新香港」,國安警應該調查殯儀館每一戶出殯人家有沒有人哭,然後嚴肅跟進是為了誰而哭,假如以私廢公地「私哭」,就可以根據國安法拘捕,不得保釋,順便測試家人反應,要是家人又因為擔心被捕親友而哭,可以一併根據同一邏輯,繼續連坐拘捕,以彰顯國家安全的威嚴。
11. 哭聲大賽之後,自然是評估不同部門、單位是否達標之時,KPI自然應該事情制定,但能否滿足,卻應該根據「科學社會主義」傳統,以3-5%不達標劃成右派為參考。為了賞善罰惡,哀悼得最出色的部門,主管事後應該獲得升遷,成為「勞動模範」;哭得好的學生,應該獲得愛國獎學金,並四出宣講悼念心得;至於未能達標的幹部,除了寫悔過書檢討,也應該降級處分;出現任何不可控意外的,則應一併以違反國安法看待。如此紀律嚴明,才能「由亂及興」,日後各級官員不幸離世的哀悼規格、哭聲分貝,也應該一律制定格式,例如為市長離世而哭的聲量分貝,絕不能高於為國家主席哭的聲量,到了前市長不幸離世,自然更要下調哭聲規格。總之,一切機械人那樣規規矩矩,毫無自我,靈魂出竅,才能哭好「新香港」被奪舍的故事。
這樣有意義的活動,可惜海外港人參與不了,實在令人非常遺憾。唉,想著想著,難免就哭了出來了。
▶️ 延伸視頻:龔小夏博士:江澤民容忍香港的有限度自由,為了甚麼?(下)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F9wB-Zj08W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