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際香港誌 130】前海實驗的教訓:陳坤耀昔日的觀察 (Patre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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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胡錫進的邏輯,中國可以點石成金取代香港,但其實毫無板斧。例如曾說以澳門取代之,但這個行葡萄牙大陸法的地方,制度上從無與海洋國家接軌的功能,何況假如香港逐漸不被承認,同屬「特區」的澳門也不能獨善其身。或曰中國既然這麼強大,應能製造其他行普通法的金融中心,而它其實也確實嘗試過,就是在香港旁的深圳前海,一度說要使用普通法制度,讓香港法官和律師處理涉及港人的法律云云。但結果呢?
我們不妨參考前嶺南大學校長陳坤耀教授的觀察。
陳坤耀曾獲禮聘為深圳前海創新研究院院長,2017年離職回港,坦言前海的經歷,讓他得出「香港仲有大把機會」這結論。一大原因,正是前海的國家安全包袱很大,令大至金融服務開放、小至互聯網開放,都變得不可能:
陳坤耀當時進一步解釋,「始終有一個更大的框框」,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層面的制度,無論如何都不能動搖,即使是特區,容許創新並先行先試,也不能跳出大框框。「很多涉及政治或國家安全的考慮,尤其是地緣政治緊張,我們不能怪責中國,很多事情要設限制。」以管理前海的管理局為例,原先計劃是一個法定機構,類似香港的機場管理局模式,由政府條例監管,同時邀請社會人士及一兩位官員組成董事局,自負盈虧,如此模式的好處是商業運作、但有法規監管,陳坤耀指:「最後做不到,因為怎可以沒有官員去管?叫社會人士去管?結果更多加幾層架構,有管理局,還有管理委員會,也是政府官員,委員會又要去巿政府,跟住又有省政府。」[1]
以中央層面的《國安法》植入普通法,正是「香港前海化」的悲劇。
中國今天的法律條文,字面上,不能否認可以說是相當「完備」,做一門生意,必須遵守的法規極其繁瑣,但換個角度說,這種「口袋法」也可以說是非常大包圍,商人必須要懂一點潛規則才能生存。因此香港的林鄭月娥2019年推出《逃犯條例》時,他們才有條件反射的恐懼。
大家也知道,在中國,「顛覆國家」一類罪名,就像「反革命」,不可能有清晰紅線。假如國安蒐證由另一體制的國安負責,毋須經向香港程序就能隨意監控,排拒普通法訓練的非中國籍法官,設追溯期對本來合法的行動秋後算賬……,震撼已很大,但還不是最大。商界最擔心的是,日後從商要逐步和中國大陸潛規則融合,例如不登廣告支持《國安法》,就要受政治衝擊;又或外國員工在社交媒體發表(中國眼中的)政治不正確言論,也要連累在港業務。
不斷有人問,從前港英不也是威權?須知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之時,也就是六七暴動之後,其時港英高壓、貪污幾已盡去,否則也不能創造奇蹟。不斷也有人問,為甚麼新加坡又可以?行威權政體的新加坡可算特例,但正如前文講述,新加坡有香港不能複製的兩大特色:屬美英戰略安全體系,一切互聯互通;政府威權之餘也有普選,民意監督並非不存在,潛規則得到相應制約。《港區國安法》施行後,假如香港往威權方向走,卻沒有新加坡的優點,各國利用香港集資的意欲早晚降低,香港只能變成A股天堂,逐步與深圳看齊合併。這結局,對誰有好d處?
[1] 《專訪陳坤耀:拆解樓價不跌之謎 香港做超級聯繫人?》(格隆匯,2017年11月9日)
⏺ 延伸視頻:龔小夏博士:江澤民容忍香港的有限度自由,為了甚麼?(下)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F9wB-Zj08W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