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 ︳青年涉7.1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得直 案件發還予另一名裁判官重審 (Patre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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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️⃣ 青年涉7.1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得直 案件發還予另一名裁判官重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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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7月1日銅鑼灣有大批市民上街抗議《國安法》,19歲男子被指阻礙警員拘捕一名女子,被控阻差辦公罪。2021年7月的審訊中,原審裁判官彭亮廷指女警無理拘捕女子,斥控方「告到天腳底都要告!」,最終裁定男子表證不成立,當庭釋放。惟相隔1年7個月,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。法官陳仲衡頒下書面判決,指原審裁定表證不成立是法律上犯錯及未有充份考慮證據,並認為本案適合由另一名裁判官重新審理,遂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,下令發還重審。
2️⃣ 浸大學生會前財務秘書認騙取80萬元 大部份用作證劵投資 判監25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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浸大學生會前財務秘書姚希縉,涉嫌於去年兩度向學生會行政助理訛稱需要資金作活動開支,騙取學生會合共80萬元,警方調查下發現大部份款項被轉入姚的「富途證劵」投資戶口,因而起訴兩項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」罪。姚早前承認控罪。暫委裁判官考慮姚認罪及已向浸大學生會賠償22萬元,就兩罪合共判監25個月。
3️⃣ 【串謀殺警案】「槍手」蘇緯軒稱不願落手 憂被同夥殺害不敢退出 僅嘗試藉故缺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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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日審訊,控方傳召第八名證人,為早前已認罪、現為「污點證人」、在計劃中被安排任「槍手」的被告蘇緯軒。蘇供稱2014年在 FB 的「War Game」群組認識男子「Steven」,兩人不時相約打「War Game」,蘇一直敬佩對方。蘇表示在對方耳濡目染之下,開始支持港獨團體,最後應「Steven」邀請加入自組的隊伍並擔任其助手,目標以武力對抗政府。蘇指7月起協助吳智鴻買槍,但直至12.8行動前的數星期,才知道自己獲安排當「槍手」。蘇強調自己不願落手殺警,惟擔心遭「Steven」殺害故不敢退出,並嘗試在行動前一晚藉故缺席或拖延計劃。